周易下经

第52卦 · 艮为山

卦象图

艮为山

艮为山

《艮》二阴一阳,得地之体,以《坤》之上画,变而成《乾》,故得《乾》最上之一阳。乾为天,天本动也,天之最上一爻,为动极而静,故为止。一阳高踞于《坤》地之上,故象山。卦与《震》反,《震》一阳内起,《艮》一阳外塞,起于内则动,塞于外则止。《序卦传》曰:“震者,动也。物不可以终动,止之,故受之以艮。艮者,止也。”此《艮》之所以继《震》也。艮[215]:艮其背,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。《艮》之卦一奇巍然居上,二偶分列在下。一奇居上,象人道,二偶分列,象人身。凡人自首以下,前面眉目手足,皆二偶,惟背脊直下成奇,故眉目手足皆动,惟背不动,不动为《艮》,《艮》止也,故曰“艮其背”。夫人必面相对,乃为相见,“艮其背”,则相背而不相见,背在后,身在前,故曰“不获其身”。《艮》为门庭,心相背,行亦相背,相背则不相遇,不相遇,必不相见,故曰“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。义皆取诸背也。

《彖传》曰:艮,止也。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,其道光明。艮其止,止其所也。上下敌应,不相与也。是以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。无咎也。此卦上下皆山,有两山并峙之象。两山并峙,不相往来,此止之象也。人但见静为止而动为行,不知静有静之止,动亦有动之止,止为止,而行亦为止。“所”者,止之有定者也,“时”者;止之无定者也;止得其时,时即止之所,无定而实有定也。《艮》三上之阳,即《乾》三上之阳,《乾》三曰“与时偕行”,《乾》上曰“与时偕极”。静翕动辟,其时本亘古不失也,天之时不失,即天之止得其所,是故可以止,可以行,可以动,可以静,无纤芥之翳,而为光明之宗也。人能止乎其所,则以人合天,其心体自然光明,而无有障蔽矣。是即《大学》“明德”之旨。由知止,历定静,以至能虑而得,自能与时消息。以“明明德”之体,发而为“明明德”之用,固非释氏“虚无寂灭”之教所得假托哉。“上下敌应,不相与”者,凡应必一刚一柔,若俱刚俱柔,则为“敌应”,“敌应”即为无应。八纯之卦,爻皆不应,而独于《艮》言之,以《艮》兼山,止于所止,岘然对峙,两不相交,得止之义焉。按《音会》,“身北曰背”,背者为耳目所不载,故内不见身,外不见人,是以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也。以其不相与而止,止无咎也。以此卦拟人事,《彖传》曰“背”,曰“身”,曰“见”,皆取象于人身上,曰“行”,曰“止”,曰“动”,曰“静”,则不外夫人事也。人事有由动入静者,有由静入动者:由静而动者,《震》也,《震》二阴在上,一阳发于下,阳动也;由动而静者,《艮》也,《艮》二阴在下,一阳踞于上,阳止也。阳止者静而无静,动而无动,亦非无静也,非无动也,时而动,时而静,可以止则止,可以行则行,是以动静贵“不失其时”也。若老氏言玄,释氏言无,皆以静制动,遁入枯槁断灭,其道必幽昧而不明,此以阴止阳,止其所止,非《艮》之所为止也。《艮》之所止,审乎其时,得乎其所,是以阳止阴也。《艮》上一划为《乾》,《乾》为明,三至上为《离》象,《离》为光,故曰“其道光明”。卦爻上下不相应,故“不相与”,不相与则无所牵动,视若不视,闻若不闻。人能不闻不视,天下事皆无思无虑,是以得乎背,不复获其身,行在我,不复见其人。以此而处人事,人事复有何咎哉![215]艮:gèn,本意是指互不相让,僵持不下。止住,停止,阻留,停顿,静止,稳重,踏实,沉思,觉悟,开拓,不动,渐逃,难以前行,进而思退,明哲保身。

以此卦拟国家,“艮,止也”,所以止暴而定乱也。《艮》二阴伏下,有潜谋不轨之意,一阳在上制之,使二阴不得潜动,是以为止。“背”者,为不见之物,“艮其背”,是止之于未见之时,为能于乱之未萌而先防之也。故止之用在得夫时,止之象则取诸身。人身为阳气之会,背则为阴,阴则暗昧,阳则光明,以阳止阴,为止得其所,故“其道光明。”圣天子当阳出治,而群阴退伏,止而不动,皆潜移物化于光天之下,此其象也。六爻以初应四,二应五,三应六,往往上动下应,下动上应,互相牵与,惟八纯上下一体,故不相应。《艮》曰“兼山”,山有前有后,犹人有身有背,山在前不能见后,人于身不能见背,是两不相与也。故曰“不获其身,行其庭,不见其人”,是以无咎也。通观此卦,按《说文》,艮本字是,艮,很也,从匕目,匕目犹目相上,不相下。匕目为皂,狠戾不进之意。《六书本义》:皂也,从匕,取两目相比并也。《艮》《彖传》曰,“艮,止也”,即狠戾不进之谓。“不见其人”,即目相上不相下之象,《艮》为山并立,即取象两目比并也。总之,一动一静,为天地自然之橐仑,一行一止,为人身有定之枢机。卦体一阳止于二阴之上,外实内虚,阴虚居内,阳实揜外,如人北向背立,还视内听,是以“其道光明”。卦位《艮》《震》相因,《震》因《艮》止,《艮》因《震》动,天下无动不止,无止不动,止而动,故《震》先夫《艮》,动而止,故《艮》继夫《震》也。六爻之象,皆取诸身。初为“趾”;二为“腓”,腓足肚,在后也。三“夤”,脊膂也;四“身”,不言心,心在前也,不言背,夤即背也;五“辅”,不见面,见其旁辅也;六在卦外,不言所止,而曰“敦艮”,象山之加高也。其爻象,内三爻不如外三爻之吉。二曰“不快”,三曰“薰心”,惟初尚得其利;四曰“无咎”,五曰“悔亡”,六曰“厚终”,故《艮》外多吉。天下事终而能止,未有不善者也,所贵止之得其时也。

《大象》曰:兼山,艮。君子以思不出其位。卦象一山之外,又有一山,两山相对,其势相连,有兼并之义,谓之兼山。凡八纯卦,皆上下一体,互相联络,惟《艮》则上下两山,各止其所,不相往来,此所以为《艮》止也。君子法《艮》之象,《艮》以山为止之所,人以位为止之所,思之思之,不敢或出焉。此即《中庸》所谓“素其位而行,不愿乎其外”也。

  • 问时运:时运平平,宜退守,不宜妄动。
  • 问战征:宜各守疆界,不得驰域外之想。
  • 问营商:宜确守本业,不得贪意外之财。
  • 问功名:宜守旧,毋干幸进。
  • 问家宅:此宅地位虽狭,不可妄行改造。
  • 问婚姻:命由前定,不可贪富嫌贫。
  • 问讼事:不可以曲作直。
  • 问失物:当在原处寻之,可得。
  • 问疾病:止者终也,带病延年而已。
  • 问六甲:生女。

初六:艮其趾,无咎。利永贞。

《象传》曰:艮其趾,未失正也。居《艮》之初,当趾之位。凡人动止,必自趾始,是以欲止其心,先止其身,欲止其身,先止其趾。趾止则不妄动,不妄动,则止得其所,而无失矣,故曰“无咎”。吉凶悔吝,每生乎动,止其趾,止动之初也,是遏人欲于将萌,存天理于未著,图之于始,尤当持之以永,故

曰“利永贞”。

《象传》曰“未失正也”,谓以阴居阳,位虽失正,而止其所止,初基正矣,故曰未失其正。

  • 问时运:运途初交,宜守稳步,不可妄进,自得无咎。
  • 问战征:屯军山足,宜静守,不宜妄动。
  • 问营商:宜知足。
  • 问功名:初步虽微,不失其正。
  • 问家宅:此宅近在山麓,可以长住,无咎。
  • 问婚姻:百年好合,无咎。
  • 问疾病:病是足疾,艰于步履,一时难愈。
  • 问讼事:不失其正,无咎。
  • 问行人:因足不能行,一时不归。
  • 问失物:必不遗失,宜就地下僻处寻之。
  • 问六甲:生女,防有足疾。

占例

明治二十四年,占某大臣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贲》。 断曰:《艮》者两山并峙之卦,两山并峙,则不能前进,有止而不动之象也。今贵下占气运,得此初爻,“趾”足指也,凡人行动,以足在前,“艮其趾”,则足趾不动,而全体亦因之不动,即《大象》所谓“君子以思不出其位”也。知贵下宜永守其正,葆此爵位,无容再求升用,否则妄动,未免有咎矣。

六二:艮其腓,不拯其随,其心不快。

《象传》曰:不拯其随,未退听也。“腓”,《本义》释为足肚,《正字通》云,胫后肉腓也。腓上于趾,故二象之。《咸》之二曰“咸其腓”,《咸》主夫感;《艮》二曰“艮其腓”,《艮》主夫止,止则安止不动矣。然趾与腓,皆为动体,本不欲止也,所欲止者心也。心欲止,则趾不能不止;趾既止,而腓亦随之,是腓固随趾为动止者也。“拯”,援也,“不拯其随”者,谓三“限”在上,不肯俯听,趾腓相随而动,故二之心有“不快”也。 《象传》曰,“未退听也”,谓既不能拯其动,又不能退而听命,以从其止,是以“其心不快”矣。

  • 问时运:运途有阻,宜裹足不前,不宜随心而动。
  • 问战征:止,不进也,坚守不动,又无外援,是以戚戚也。
  • 问营商:货物止而不售,甚为可忧。
  • 问功名:不得寸进,又苦无大力之援。
  • 问疾病:“腓”,病也,《诗》云“百卉具腓”,为秋风所虐也。此病亦必是秋症,恐非药力

所能救援也。甚为可忧。

  • 问婚姻:腓亦为避,宜避绝之。
  • 问六甲:生女。

占例

应友人石坂氏之请,为占矿山事,筮得《艮》之《蛊》。 断曰:《艮》为山,腓在山足之上,《象》曰“艮其背”,背身后也,爻之取象,皆在背后。为占矿山,而得此爻,知矿山之穴,宜在山背。初为趾,二为腓,腓上于趾,知其穴又在股之下,足之上也。“艮,止也”,论其事,谓停止。在趾与腓本喜动,不喜止,曰止,其心必为之不快矣。今必倡始,议将停止,随从者亦无力拯救,固宜作退步为是。必待五爻“悔亡”,得其辅助,可复与也。以爻计之,当在三年之后。

占例

明治二十七年冬至,占战后形势,筮得《艮》之《蛊》,呈之内阁总理大臣。 断曰,卦体取诸山,卦象取诸身,身本动也,山则止而不动;卦又于身之中取诸背,背无所见,背亦不动也。卦与《震》反,《震》动而《艮》止,所谓动极而止者也。今占战后形势,得《艮》二爻,初为趾,二为腓,腓进于趾,腓能屈能伸,其动尤甚,其力较强,论战后形势,固较昔而尤强也。战后得此巨数偿金,在从征军士,皆自夸威武之力,每每藐视文官。至在朝大臣,总计全局,当以此金拓张军备,是为首要,而不能随从军士之心,其心未免不快也。且《序卦》曰,“艮者,止也”,谓大战之后,宜休养,不宜躁动,古称止戈曰武,此其征也。武士之心,固好动,不好静,止而不动,致多郁郁不乐,亦情所必有。观腓之动,凡腓自动,心为之也;在武士之动,亦非武士所能自主,朝廷为之也:是在朝廷静镇之耳。

九三:艮其限,列其夤[216],厉,薰心。

《象传》曰:艮其限,危薰心也。“限”者,门限,为内外之界限。三处内外之间,横亘一画,故象限。“列”,分解也,虞氏作裂。“夤”,通作膑;马云“夹脊肉”。按《咸》五曰“胸”,《易传》谓“在脊曰胸”,郑云,“胸,脊肉”,是夤与胸,字异而义同也。“薰”,通作熏,灼也。三之《艮》限,为隔绝一身上下,使不相通,则将分心背而为二,一若门限之隔绝内外,此释氏所谓“降伏其心”是也。以强伏其心,心者,火也,心火上灼,烛烛炎炎,薰灼于方寸之中,不可扑灭,则其心危矣,《诗》云“忧心如薰”,此之谓也。岂知心本虚灵,感而遂通,《咸》之“咸其胸”,与《艮》之“艮其限”,一感一止,初无二致,《彖传》所谓“时止则止,时行则行,动静不失其时”,一任心之自然,而未可以隔绝为止者。隔绝为止,是欲定其心,乃适以危其心,心岂可以强制者哉!夫人一身脉络血气,上下前后,必周流贯通,无所阻隔,而此心自觉泰然,否则上不降,下不升,则脉络不通,血肉分裂,心其能得安乎?故曰“厉”。“薰心”,《象传》易“厉”曰“危”,盖危较厉,为更可惧也。

  • 问时运:运途顺逆,皆当顺时,强制者危。
  • 问战征:两军相对,各争疆界,安得划界自守乎?自守者危矣。
  • 问营商:货物务在流通,乃可获利,况今万国通商,输入输出,互相交易,若闭关自限,必穷之道也,

可危甚矣。

  • 问功名:专守一艺者,必非大器。
  • 问家宅:治家之道,内外出入,固宜严谨,但不宜隔绝,隔绝则财用不通,而家道危矣。
  • 问婚姻:婚姻之道,本由天合,若苟守门户,不能成两姓之欢。
  • 问疾病:必是隔症,上下不交,血脉不通,病势可危。
  • 问讼事:是上下之情不达,曲直难分。
  • 问六甲:生女,防难产。

占例

某氏来请占某贵显气运,筮得《艮》之《剥》。 断曰:爻象为血脉不通,心背分裂,势颇可危。今贵下占气运,而得此爻,知贵下于政府内外,情好或多不协。其所由来,在于位置自高,不屑与人往来,遂至势分隔绝,情意不通,其势几成孤立,虽有才智,无所展布,此身危矣。爻辞所云“艮其限,裂其贪,厉,薰心”,其象如是,贵下宜旁求诸《咸》。《咸》五曰“咸其胸”,斯无悔矣。[216]夤: yín,本意为尊敬,恭敬,深,晚,攀附。本书中说通“膑”,为夹脊肉的意思,但《说文解字》无“膑”字,只有“肿”为此意。因寅申相冲,相对,所以此处如果是肉意,应该是与夹脊相对的小腹部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