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序

人固有智愚、賢不肖、勇怯、貧富之殊,其處世也,各旁精于思慮,一日無不有問而祈,其所志,或有為一案者,或有為一國者,或有為宇內之公益者。風因各人天賦之能力不齊,而其大小輕重之差,大逕庭之。无非希望國家之富強,世界之泰平也。何則?假令能得一家之治平,而所居之國亂,則不得獨保其安也;又能得一國之治平,等國枕戈,則亦不得獨處于同外也。是理之所顯睹也。

方今世運,益趨文明,學術技術之進步,非復昔日之比也。博學高才之士不乏其人。治化之際,如可躡足而待也。雖然,熟觀今世之現狀,習以厚于己而薄于他為日常,甲扼弟吞噬之頃,乙亦蓄以此抗之為事。人心益溺于邪僻。仁義之風久已掃地,快性勝夷之勢日甚,弱肉強食之情益甚,自王侯以至于庶人,莫不安于身后之計者。夫資智之士,日夜勞心力,而患慮計策,尚且不自安,所以如此者何也?抑思慮之不足,而誤其方耶?不可不願察也。

余謂是由人人忘夫至誠通神之道,為使神人之隔阻也。夫不通神,則不能察天命;不察天命,則不能備禍害;不能備禍害,則不能知人事之微。故其希望計策而所奔,而至勞心力,是以肖人弄其機巧,不能定標的而放彈,彼此受其害,豈不危險之甚乎?所謂不知天命而不恐之所致也。

今日之勢,既已如此。余為是願,而驚人生之不幸,將濟之于迷途也。然而救濟之術,惟在于介神人之間,而通其意而已。人若知神明之德不恃乎今,則英雄豪傑之士,方其有疑惑也,必請教于神明,畏天命之嚴重,博孤高才之人,亦欲修獲之迷彩,知人生修養之所自,則人心有所懾而威修省。而自可生博愛之念也。于是風教亦自匡正,可得使天下之人,溶溶化之恩祥也。是余之所希望,而令他人生以至誠通神之表。欲使神人冥合也。雖然既有表,則不可无形,《易》則通神之書也。屈然,古昔聖人之所施,后世學者未得施其意思,而用之于實際也。今以國文釋之,附以所占,欲使世人知将来格差。是所以述此書之大要也。

《易》之為書也,明天地陰陽奇偶之理,以闡發造化之秘奧。六十四卦,而網羅万象,盡宇宙問之事物,未有不明陽附者。有日則有月,有寒則有暑,有男則有女。且既有形而下之物,則必不可无形而上之理。亦究人可見之實体,又必不可无可見之心情。一魄一魂,雖去人身,則名之曰鬼神。鬼神雖不可見,人得以及至誠通之,則能察目前而知将來,凡庸之徒,亦可知神之有在也。豫言古人,人事之復盛退,万物滋息之术者,尚人皆知有鬼神也。方今報文明之盛,人之智識其故何也?甚至治世之方,往往有能運神之術,而人皆知通神之鬼神,遂至有夸張无神論者。穷理之道,由于智識思想之效焉,故能物類,而却不能趨神明也。由于精神气力之單純,能通神明,而不能窮物理也。是所以至誠之道行于上古,而工巧之術于后世也。請詳述其要迁之所由。

夫陰陽之精气交而万物生焉。人之生也,禀受康戾之心情,而為万物之長。然裸体而无尸身之膠角,又无連錐之爪牙,力其尤其野猪山也,与翼傳毒蛇之类,互相竞争,匪之則食其肉,衣其毛,不胜則為其所食。于是借助于聖者,取关于火山,而用以服強悍毒蛇,始得为人知之世。余来生民稚而禽獸,乃至食其稚子,甚至有自強而弱之世,蓋人必身自免而至于相食,謂之优勝劣敗,弱肉強食之世。

方是時,天制生民,降斯人,使之救濟一世。大人見此状况,惻恒之心不能自禁。求救世之道最急切。其至誠通神,感得敷道之法,乃命曰幻。汝等今後食人之肉,而取快于一時,汝等之肉,他日又得不为人食乎?誠如此,則怨怨相報,終有不忍言者。思之,尔等交相食,如犬食料,若能供之。乃作网罟,使之捕禽于野,漁于水,免各利之,又刻木磨之以石,名曰未耜,以掃荒芜,播以草木之实,且敷以火食,免野猪毒蛇之害。人事之端抑仲。自此之后,衣食足而知礼节,令行禁止。于是純綱之道始幸。建國之基由此,君臣之分始定,父子、夫婦、兄弟、朋友之倫始備。

以此观之,則隨世取宜神傳天專之時,而在支那,則伏羲氏之世也。伏羲氏之王天下也。幽贊于神明而創立《易》之做法。使人得向神明决疑,而知将来。故曰“昔者聖人之作《易》也,幽贊于神明而生蓍”是也。夫《易》以八卦,前万物之原子,盖万物成于八原子之集合,故画八卦而現形而上原子于形而下。重之以為六十四卦,以應万象者也。“易”之為字,重台“日”“月”,并书之而成“易”字,謂从斯道,則万物无不明也。是《易》之所以名也。故《大傳》曰。挂《易》以知幽明之故”;“知鬼神之情状”。“知神之所為”;“見万物之情”;“見天地之心”。盖人亦与万物同源于八原子之集合。故性格动作,其不离其原故也。咸一知造化之理由,則知其性之所成,若死生之說,进退存亡之机,明閑消長之理,数其偶合而活用之,得師福禍,于未萌,消灾害于未發。

是以蓋悉以下数番人,以及《易》与世相律承之神宝,以為王者之道。雖然,天浩漭之博天下于變局,其語曰:“人心惟危,道心惟微,惟精惟一,允執厥中。”忱人之所思慮,盡想趨避幸而禍中。故各卦第五爻,亦得中正而施政之方。然若复強之世,气運衡变。令人全智智力与勞力以資生計,尤复如上古,終身由于危險之境。為求其食之要。足以精神气力,亦不能加上古之強壯,所大于精神气力之迹术。蔚為技爾,周旋于危險之時。及其精神气力之主出焉。悉世人守德想望之理,失與神明之道,由于聖天之真。乃奉神為《易》系以《彖辭》。以明重垂之意。其辞旁幽明之蘊奥,推造化之秘机。因此,澤、火、雷、風、水、山、地、人之八原子配合之原理。以及人事之吉凶悔吝,行以通神之术,造化之理,及神人交通之道,兩相完也。其子周公旦,亦雅至文王之意,通現天下,感恐事物之起,思其始終。故有一定之規則而適移迁之。正度、度《彖山》、《占藏》、《二易》、《易》中感鬼神,道學理之占例,与文学上从从幸其緜緜,果不由于其所謂,知天下万象之起天終始。不出于三百八十四文之外。于是始悉三百八十四爻于實際之事務,意以益相信之。由于其因時制宜,卦爻。非像与判案之比。与其明幽之故。系辞于各爻,以決《易》之進。故,周公資太卜周八政之一,空谷枚之世,尚重太卜之官。舉大案之際,上皆述說之上,效而行之。

而周公之《爻辭》,参涉于比擬警懈者,少宣极語。蓋所由,是不似其才之英,成斐然之章,亦有所談枕而然。盖人之教度尚有幸不幸。故濟人不与趨人相倚而成為辞,更互流行。中人从其說行。而左右上下。是則進退之常理。恰如四時之循環,昼夜之交代。而當其勝之時,不可不揭灯火而照之。是教務之幸所以也。夫一明一暗、一順一逆如此者,即陰陽消長之理也。故道“君子道長,小人道消。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”也。故人得此時,則不能不退而自修。不然,遇小人道長之气運,不幸不趨禍時,若使小人道幸。凶案及之時,明強不濟人反省而心未改,及露其奸惡,則其人表澈之余,加害于賢人。亦不可不知也。故周公儈用隐語而系辞。例如以凶器者为虎。以狡猾者为狐。以傲慢者为豕。婉曲其辞。使不善人反省而无所憤恨。其用心也深矣。

是以孔子之圣,猶曰:“加我数年,五十以学《易》,可以无大過矣”。奉職三德,以研究斯道者,其果几何?乃跋曰:“道之不行,吾知之矣。智者过之,愚者不及也。贤者过之,不肖者不及也。”蓋弟子之中,成得其才,以下之学况是为行者,迂延之也,不能及也,于是予謂中道而廢。智者過之者,意懈怠也,他复固執者也。入圣域,不幸短命而死。兹才能学問子,其弗未得与師性与天道也。斯道之至深秘,有如此者。

抑孔子所系,亦与彖辞彖辞同治《易》之中心,其以于人事。故常用其中正,謂之中庸。中庸得天命之中正,商周則導以此行之于人事,道因委矣。所以圣德也。故《中庸》曰:“天下可均也,可均也。爵祿,可辭也。白刃,可蹈也,中庸,不可能也。”其有远見遠謀,至于及不至圣域通神之域,未能得之也。是以其圣賢也,《中庸》其矣乎?民鮮久矣!其名。

夫行《易》之有三要:明、誠、通也。一,通,通其人事。二,誠,至誠感神。三也。而其一、二,沮在深思推測,至三,則稟發心力。自行以否若幸也。所謂“自誠明,謂之性;自明誠,謂之教”。“誠則明矣,明則誠矣”。忌是性之誠,精神性之極致也。堯、舜、禹、文、周、孔子之四圣,各有天賦之能力,萃畢世之力,忧后世而著迷。雖然,后世學者之終身之力,二千有余年,冥冥晦晦,如存如亡。无复实用之者。不堪唏嘘也!

《易》之為書,本洋洋之理學,而其卦六十四卦,而理化學,亦有六十四原素。其数恰合符節。可謂奇矣。惟其弊其序,西洋物理之学。即物而為功也。分析故其組織之深。以知其功效。用之所在,东洋理学則不然。天地間有形之物。各离心湧于其中,存這当世之治世者也。故聖《象傳》曰:“某。其理天德之心乎?”《大卦》之《象傳》曰:“能及其性,則能尽人之性。能尽人之性,則能尽物之性。能尽物之性,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,可以与天地参矣”。

當其日星辰及天地,皆大動物,而各有心魂。這其性格。恢如万岩之身,其效用亦极其大也。若其他万物,小動物而非其寿則短。亦各有心魂感沾于性也。當宇宙問,一切万物之氣,天、洋、流、气,而无不至精至神者也。而以此无数万物以向組織。則物成原子八卦。型而之客体。有而无形状。此有形无形原子。互相組合結晶。而能組成万物也。而由其原子之静用反動各異。其物廣其魂。故其魂與其心魂各异其性。其性能與外物感通而各异其性格。故如此天地万物各分。而彼此不相關矣。是非相生晚。万物同体之心魂。暗明相果为物所禀化。故察其所禀理而不惡。謂之知天地万物之情。則察其精气而各去自万物禀賦靈染之私欲。以替天地之性。以遂万物之寄。謂之能尽物之性。贊天地之化育。

而人之心魂。离肉体之后。不合乎同体之原者有二:其一、敦誠忌忌。計國家之幸福。死而其后之精神。其身而心魂然其本真而不雜。永在幽冥。而守天下后世者。謂之鬼神。《中庸》所謂“鬼神之為德,其盛矣乎”即是也。其一、生前縱欲自己之私欲。焦固苦魂之私。其身死而心魂亦不能复其本原。彷徨于空中而為妖灾者。《易》所謂“游魂為变”即是也。且此既而魂神感應。而釋邪于國家者。謂客耗惡人。而為妖孽于世間。所謂同聲相應。同气相求者也。是皆阻神以火。德微神以水。盖同其理也。凡遇此理而不惑者。由《易》而知鬼神之情状者也。

東洋理学之命而如此。故其以来占《易》者,概不能得其膏。不証之于人事之精求。故不能知人情之措咎。威华为文理之學。不复解占筮之妙。拘泥于字句之間。遂致其活用。且其未能盡。以為教。則曰:“《易》教君子以常道。卜筮以讒佞道”。曰:“伏羲之象。文王之辞。依卜筮化之道”。曰:“綴辭觀象。以定天下之吉凶。彖觀筮遂。預師人事之悔吝”。曰:“《易》者。圣人所重之道。而為行于後者。后世卜筮列之于技。大悖圣人之旨”;曰:“天下之理。无不包羅《易》中。開物成務之學。只稍有此也”;曰:“圣人以《易》并孔。示人有所系。吾亦因傳各卦之彖辭辭太卜。托夫于像。是知其一。而未知其二。也。又咸一熱下放者。亦惟玩象。而進避隨其而。變之期及夫其幸不幸之所疑者。又未有用于圣人之俾而占者也。用《易》如此。假以干弊毀而亦其力。豈不可儈及乎?

余之所詳。科學子也。愿之人于事物之实际。發明人之隱藏于後之灾之災。愛知之神之成天常。現于上下左右。與其參无不有災之所與。盖余之所研學也。其修皆由師傳之數也。当詠《中庸》之言。至“至誠之道。可以前知”。而然而也。凡事必先見之。與其下如予白合事。乃克余之在運。者十有余年。亦予弗而祈得。當時背快。何解万市而先良身之感。然嘗嘆宗師之道。固過見猶下。其。余安安於十二月份。其在固國也。不懼禍困之苦。威得恬任何生于生涯。万感凝湊于一身。猝然感發之際。偶得《解卦》下卷一本于席間。乃換而讀之。以為舌閱《易》之始。

《易》之為書。僅有千百人也。于兹十余年矣。其希僻也。非常之難學。夫《易》者。全以象而成之者也。竭畢生之力而研求者。其不為《易》匪匪強也。古圣先賢。不可解之誤。卦。住周氏之。夜期暗誦之。四周月而幸幸。自后之后。即可克服。精熟融孝。遂次而游。未曾智也。涉獵月之久。竟于《系辭》。《彖傳》等。少有所遺龍。乃至盆掘不識。既而得略解余全神之道。因殼按其卦以代蓍。即事而占之。其掌中成或不中。言无不中。

于是慨世道政途之余。幸思“至誠之道”之語。感于“至誠”二字。非幸不无意之文。則无及气之感。而也。方幾微之時。念止息殷呼而捧于手額之上。以全其卦其各爻之氣。且極其卦爻之判案而作。。其何不奇矣。是百占百中。以《爻辭》撰之。了無誤。有條然而面神分。而于《易》之善用。金神气力之上。而至通之。也。且无不吉之險。且備六十四卦。之造化之理。即万物之根本。八原子之結晶學。而推原于通天性格。及于一切之事物。吉凶悔吝。以至于人事之小。无一不遍。得恐不指之于六十四卦爻之別。則。則討之謂之“神之術也者也”。

詩曰:“神之格思。不可度思。矧可射思。中庸弘之”。“盖圣人設神。三以‘易’学為助。証者。即自占筮之道。而以此誠通神。礙詮圣人曰神者。与今之曰神者。涉无分享之异也。“神”乎从“示”从“申”。意。渣神展現而不竭。而昭不可測之理。觀无不示中也。亦可以此証余神人之交通之道焉。

今仰今之世。而觀察世人精。如上文之所述。占之人必卒計而蓄精神气力。欲使神交通于神。今之人每知其利欲。故不能交通于神。是以他推測誤事。非考功祈神。遏思慮。而圖國利民福。亦必拘執末流。以自私而利己。不竭他人之委。而當他人之害。常盈愧而其排。致以非各其。等国以优劣殊。胡埃強食为各人天賦之能力。不惜生存竞争。乃至天下不敢不畏之所致也。

今日政教各邦。亦彼自以為刻入。斗巧智以幸生存。則使固國自之板。固取一、二百吨之炮。天空投入爆裂弾。則其复互占之不。然而自以文明開化。其其所行。則非劫劫野蠻?。当今文明開化之競争。全賴优胜劣汰。优胜劣汰。則弱肉強食。弱肉強食。即野蠻未開之風俗也。而其戾矣各國進步之方針。正向此点而趨進者也。

宇內各國之特徵。全以如此。而其所以自以武德虎之者。暇邻邦救之力。而才控制之。更進運。由于精、神、術、德三道之、而陶融之也。我皇祖及孔子、釋迦、耶穌等。各圣人通神設教。示以有神者依人。人以至誠感通神。神人相感。致國家之福祉。是国教及宗教之所以因起也。

然从生活之变迁。而气质之変化也。精神衰而至誠之道不明。故方今虽有神、儒、佛、明、耶之教者。道神者几希。可知神風欲保護國家。保持良民。以此人互通和道。神亦此其慎而怡也。虽自白不神。則不能神风。而至于神格。畢竟不其過附占人之委。以此。耶不足与語道。然亦一由斯道之衰微。未可它察此輩也。且无智之小人。修其所謂之術者。亦其理。盖以此。近荒僻避之之心。未必無之。慘于卑下之人。修形而下之学。而无神道。而实信。感于至遠。不知天命之可畏。圣言之可尊。或惑我憂前而親離成忿。或欺或而横行世間。冀神于疑譽之間。不知利之名之念。以求其利于。此輩终身不于知道。恒以名為其理。才智而發其姦。其死也以此大机之犯幸而。是不客以此自負。而不能以神益世和人。是非非完全者也。故其力不能制止一般憤。然而則人同生活之快乐。其在何所乎?要之。其弊在于不全神人之道也。

夫天之生斯民也。世以同类相恰為其主旨乎?宜彼此互相協助。猶弱互相拱揖。以各安其业。乐其分也。若夫異國之子弟。亦我个人之交游也。有无互通。利害互計。相捕相扶。不可不各享其天幸。全其天德也。否則如何而进入人心和乐之世運乎?今世形而下肉体之便利益。而不能安定形而上之心。則如何而得福報神化之明乎?而其未通神神化之術。其不善改。而其各邦形而下之理。在东洋亦形而上之道。其戴道之书。实以《易経》为盎也。是以余。悉著《易斷》十冊。以六十四卦三五八十四文因应用之于实事。解釋其語。附以此於将来之占斷。以此神人之交通之妙理。

余来七年。世人相繼参。頑乎而不及之、天命。自圣言。不知鬼神之在灾。而知禍福而。免諸好事以為偶。不查有所希望。世道人心之衰微也。日以益甚。益余為我。书之所說。未及其精微乎?余已竊六十。殊养亦且耐之。若過今而不說新学之中。則以后。更其何世也?是余不為斯道世。妄所為天下后世也。乃不自段。再述《易斷》。若六十四卦中通之証。老臣之奇。人心之災。故使斯道通。終之于三百八十四爻之述而。以此国政之組織。以便使于内。哲学者等。宥測推測之徒。以《易》为神人之交通之徽。

且夫。其能理之。当初為之困厄也。自取其咎。以补我哀慰。然改欧各邦。利之益益也。而不質所傾向。彼之事。不科利密而輸入之。我所。因不長知而故斯。之。遂至有非愛我他國。而為使法治國不。之勢。嗚呼!亦可謂惑。故失。失人之也。人世之道出也。況且。弄我國之道德乎?抑方今最大。人知。知有因。有道德之为何物。而為之之道。无过于平。易。曉示《易》。者。道德之本原也。故早晚譯此書以英文。傳之于欧美各邦。欲使彼可知。我國方今有神人之交通之术。又知人何能理之方法。不在于法律。而尤在于道德。

歐美各邦。专研究形而下之理。奉其。其。其气也。气其。其。其。以其。交通之向。使。实古人所。所易也。是則人。人互相相通之。烏我我《易》道之神人相通。而。而。如将来之吉凶。昭昭也!是实济。神人之宝也。今。余不放。磁之。欲以此。之于海外者。惟一。忠也。在将为宇内。万世之泰平。凡。凡其此學。今之。令之所存幸如此。著此之主旨。亦全在此。慧眼。達状之士。幸。幸察其。幸察圣。圣希珠。珠其放光。神。神附之。道。道得。得大。大。于世。而万人知。希聖之所。自者。宇内万世之泰平。亦可而期也。

明治三十四年一月 高島嘉右衛門